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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须知

[日期:2015-09-01] 来源:  作者:王老师 [字体: ]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时间:2015 91日至10日,每天8:00--22:00

2、报名点受理、考生提交材料及交费时间:在9110日(93全国放假一天)工作时间和91111点前,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受理、缴纳费用(每人每科次20元)、提交材料。

3、报名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91117:00

4、免考审批结果公布时间: 10月1817:00

5、免考审批结果复核时间:考生如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时间为1018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请和现场受理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申请免考入口,进行网上申请。

2、考生网上申请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确认签字前,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内容。一经受理且费用支付完成后,信息不予修改,费用不予退还。

3、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免考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免考所需材料

1、使用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

1)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

2)证书复印件。

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

1)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成绩、学时或学分等信息, 使用“▲”标识用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单份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无效)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

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需增加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码)、姓名与自考考籍不符的,按不同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可在http://zk.hebeea.edu.cn网站的“温馨提示”栏目“申请免考有关规定”查看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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