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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示

[日期:2023-04-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自学考试相关公告,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在此基础上,唐山市教育考试院提示以下内容:

1. 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根据国家、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本次自学考试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点。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请一律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2.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线请考生提前了解天气、考点具体地址和交通状况,合理赴考。唐山市第四中学考点,由于道路施工交通不便,请提前前往考点,掌握进入考点路线,根据引导指示进入考点,准时参考。

3.诚信应考。请考生提前阅读考生须知,熟悉涉考法律法规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遵守考点管理和考场纪律。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为高清视频监控考场,国家、省、市将对考场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对所有考场进行视频录像回放。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4.特别提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节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节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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